
关于我市初级职称初定认定使用省职称平台的公告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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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1-10-15 阅读19982次 | |||||||||||||||||||||||||||||||||
关于我市初级职称初定认定使用省职称平台的公告
根据上级通知,即日起,我市初级职称初定认定使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同时我市初级职称初定认定停止使用杭州市职称系统,请我市申请初定认定初级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至省职称平台申报,操作流程可参阅省职称平台“用人单位操作手册”和“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民营企业等非公单位按单位属地原则报相应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市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按隶属关系报上级市直主管部门(单位);区、县(市)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报相应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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